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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 第十六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证券法、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证券】法、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交易所对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第】十七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披露存托协议、【。托管协?议等文件 —。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境外注册—地,公司:法律制度《及其公司章》。程,或者章程性文件的】主要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以及—该差异对存》托凭证在《中国境内发》行、上市和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 ?    《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具:有股东投票》。权差异、《企业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显要位置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并:以专章?说明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监事会或者》。。。履行类似职务的【。机构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招股—说明书?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八【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按照证券法、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并及:时就可?能对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披露临》时报:告 : 第十九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具有股东投!。票权差异、企业【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其对中国境—内投:。资,者,带来的重《大影响?和风险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监事会或者履行类似!职务的机构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十条 发—生证券法第八十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持有或!者通过持有境—内外存?托,凭证而?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百分之五】以上的投资者—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包】括持有或者通—过持有境内外—存,托凭:证而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百分之五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的主要—资产包?括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境内实体运营企】业的主?要资产 第二十一!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及时进行披!露     (】一)存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 《。 ,    (二)存托!的基础财产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或者发生其他权属!变化; 》。    (》三):。对,存托协议作出重【大修改; — ,   ?(四)对托管协【议作出重《大修改;  【   (五)对股东!投票权?差异、企业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作》出重大调整》;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其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根据境外!上市地的监管水平以!及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合规运作情况对!其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 除前款规定外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其他需》要免予披露或者暂】缓披露?相关信息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免予披露或者暂缓披!露,相关信息但》应当:说明:原因: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 免予披露》。。或者暂缓披露相【关,信息的原因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按规定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使用中文文【件内容应《当与其在境外市【。。场提供?的文件或者》所披露?的文件的内容一致】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文件为准 》 第二十五》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在中国境内—设立证券事务机构聘!任熟悉境内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的《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负责存托凭证上市】期间的信息披露【与监管联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