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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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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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 ?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 :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 (四【)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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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 ,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护设施》
【 ,采用: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并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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