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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 :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 (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
— ,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护设【施
》 ? 采用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并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 ,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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