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 ,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 , ,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六,),宅基地使用权;【。
— :(七:)海域使用权;
! (八】。)地役权;
—
(九!)抵押权;
! ,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