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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牵引和制动
】
5】.3.1 列车应!具有:既独立又相互—协调配合的》电气、摩擦制动系统!并应保证《车辆在各种》运行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
!
5.3》.2 当电气制动!出现故障《丧失制动能》力时:摩擦:制动系统应能自【。动投入使用并应【保证所需的制动力;!列车应具备停放制动!功能并应保》证,列,车在超员载荷—工况下停在最大坡道!时不发生溜》车
?
?
5.3.3—。。 与道路交通混】合运行的列车(车辆!)还应具备》
【 : 1 《独立于?轮轨粘着制动功能之!外的制动系统—
! 2 用于粘着制!动系统的撒》砂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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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当列车发《生分离事故时应能自!动实施紧急制动
】
5.3】.5 ? 当客室侧门—未全部关闭时列车】应不:能正常启动
【。
5.3.6! 列车应具—备下列故《障,运行:的能力
! 1 在】定员载荷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4《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
【 2 在【定员载?。荷工况下当》列车丧失1/—2动力?时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
】
《 3 一】列空:载列车应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推送《一列故障的定—员载荷工况》下的列车《至最近车站
—。
5.【3.:。7 牵引与—制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制动指令《应,优先于牵引指—令
:
】 2 牵引及【制,动力变化时的—冲击率应《符合人体对加、减速!度变化的适》应性:
5.】3,.8 列车—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制!动按钮在牵引制动主!手柄上应设》置警惕按钮
【
《5.3.9 当】列车一个辅助逆变器!。丧,失供电能力时剩余】列车辅?助逆变器的》容量应满足涉及行车!安,全的列车《基,本,负载的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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