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维 修
!
:。
4《。.3:.,1 维《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 土建设施、车【辆,和机电?设备:的维修?应包:含维护、检》查和检修应包—括可:能对: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部件—或设:施
—
2 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 3》 :应根据运行特点、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制定相应的】维修规?程并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逐步优化维修—规程
?
《
4.3.2 】维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维修【。管理与?配置的?维修设施《应符合产品维修手册!和设计要求》
》
2 【 维修时间间隔、维!修内容及相关—的变更?应经:相关程序审定
!
《 3 维修】应有记录维修记录与!有关文件《应一并存档备案
】
— : 4 维护记录应!保存至下一次维修】开始或?至少3年时》。间;检查及》检修:记录应保《存至:土建设施或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