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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维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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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维修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土建设施、【车辆和机电设备【的维:修应包含维护、检查!和检修应包括可【。能对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部件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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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
【 3 应根据运】行,特点、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制定相应的维修规程!并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逐步优化》维修规程
》
4.3.!。2 维《。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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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修管理《与配置的维修设施】应,。符合产品维》修手册和《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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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维修时】间间隔、维》修内容及相关的变】更应:经相关?程序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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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维修应有记录维修】记录与有关文件应一!并存档备案》。
! 4 维护—。记录:应保存至下一次维修!开,始或:至少3年时间;【检,查及检修记录应保】存至土建设施或【。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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