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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障《。碍通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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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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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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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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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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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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