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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障—碍通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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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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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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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2.1.3 【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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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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