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9-2021 建标库

2.2  无障碍通道

2.2.1  无障碍通道上有地面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缘石坡道。

2.2.2  无障碍通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

2.2.3  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2.2.4  无障碍通道上有井盖、箅子时,井盖、箅子孔洞的宽度或直径不应大于13mm,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

2.2.5  自动扶梯、楼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内外低矮空间可以进入时,应在净高不大于2.00m处采取安全阻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