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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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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筑和?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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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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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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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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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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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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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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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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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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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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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1~表3.—1,.1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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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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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1.!1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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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4 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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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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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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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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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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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 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1.18—。 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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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 !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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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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