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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 3.1!。  建筑和围—护结构? : 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 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 》 《3.1.3 —。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 【3.:。1.4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 — 》 : , ?3.:1.5?。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 ? 3【.1.?。6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 】 3?.1.7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 3.1《。.8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9《  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 【 ? — 【 — 】 , , 3.【1.10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1~表3.【1.10-6的【规定 《 ? : 【 】 — ! ? 》 , 】 ! 3.1—.,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 【 ? ? — , 3.?1.12 》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1.1《2-9的规》定 ! 【 — 《 , 【 : :。 》 》 , ! 【 :3.1.13 【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 , ?。 3.1.14 】。。 ,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 ,。   ?2 : 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 ? 3?.1.15》 ,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3.1.16 【 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 】 3.1.】17:  :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 : 3:.1.1《8,  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 3.1【.1:9  ?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 3【.1.2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