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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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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建筑和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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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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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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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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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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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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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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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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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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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1,。~表3.1.1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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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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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1.1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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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4 — 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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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 2 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3.1.15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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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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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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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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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1.18— :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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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 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
】3.1.20 【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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