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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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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筑和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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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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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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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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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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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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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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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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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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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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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1~表!3.1.1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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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1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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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1.1】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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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3.1.14— , 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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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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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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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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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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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
3.1.】16 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
】
3.1.—17 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1.18《 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3.!1.19 —。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
3.!1.:。2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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