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供暖、通风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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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除乙类《公共建筑外》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设?置供暖、空》调装置的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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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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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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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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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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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3.2?.3 对》于公共建筑》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2 《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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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 ?4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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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室内或工!。作区的温度控制【精度小于0.5℃】或相对湿度控制【精度:小于5%的工—艺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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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
3.2.4 !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
【 1 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
— 2 《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3 【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3【.2.5《 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设!计热效率《。。不应:低于表3.2.5-!1~表?3.2.5》-3的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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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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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除】下列情?况外民用《建筑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
】
— ,1 厨房》、洗衣、《。高,温,消毒以及工艺性湿度!控制:。等必须采《用蒸汽的热》负荷:
《
2 】 蒸汽热负荷中的】比例大于70%【且,总热负荷不大于1】.4:MW
—
3.2.8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
3.2.9 !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定—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3【.2.9-1—。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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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3.2.9-2!中的数值《
,
!
?
3.【2.:。10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按:下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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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A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30℃《/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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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26℃?/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1.》5℃;
》
?
】 ,C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2,3℃:/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8,℃;
《
【 《 D: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1:9℃/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4.5℃!
,
》3.2.11 【 当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2.1—0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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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定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3!.2.11-1【。的数值;《
,
》 3 【变,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3.2.11-】2,中的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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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 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3.—2.:12-1、》表3:。.2.12-2的数!值
—。
》
《
3.2【.13 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室内静压为!。0Pa(表压力)】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不应低!于表3.《2.13《-1~表3.2.1!。3-:3的数值《。;
》
—2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室内静压大于0!Pa(表压力)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不应低【于表3.《2.13-4—表3.2《.13?。-6中的《数,。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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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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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4 除严寒—。地区外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3.2.》14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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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 !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
,
3.2】.16 风机【和水泵选型》时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2》级循环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3.2.17 除!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的空》调区:外在同一《个全空气空调系统中!不应:有同:时加:热和冷却过程
!
?3.2.18 【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地板作为供!暖供冷辐射地面时】必须设置绝热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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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9 严寒和寒冷!地,区采用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时除》排,风含有?毒有害高污染成分的!情况外当系统—设计最?小总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0m3】/,h,时应设置集中排风】能量:热回收装置》
3.】2.:20 《集中:供热(冷)的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或》流,量调节装置
!
3?.2.21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
,3.2.22 】间接供热系》统二次侧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控制方!式
》
3.2.—23 《。当冷源系统采用多台!冷水机组和水—泵时:。应设置?台数控制;》对,于多级泵系》统负荷侧各级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系统应设置新风量】按需求调节的措【施
3】.2.2《4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
,3,.2.25 【集中供?暖系统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供暖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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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热量结算点;
】
— 3 居—住建筑室内》供暖系统应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量?调控:和分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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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用】于热量结算》的热量计量必须采用!热量表
】
3.2.26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计量
!
【 1 》燃料的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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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供热系》统的总供《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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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制冷机(热》泵,)耗电量及制冷(热!泵)系统总耗电量;!
!。 4 制冷—系统的总供冷量;】
】 :。5 ?补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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