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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  供暖!、通风与空调 】 : 《3.2?.1 ? 除乙类《公共建筑外》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设置供暖、—。空调:装置的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3【。.2:.2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  :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  《   3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 3》.2.3  对于】公共建筑《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    《 3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     4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 ? ?   ?。  5  室内或工!作区的温度控—制精:度,小于0.5℃或相对!湿度控制《精度小于5》%的工艺《空调系统 —  》   6 》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 :3,.2.4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 》  ?  : 1  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    3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 《 3.?。2,.5  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设计—热效率不应低—于表:3.2.5》-1~?表3.2.5—-3:。的数值 《 , : ! 【 3.2.】6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 , 【 , :3.:2.7  除下列情!。况外民用建》筑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 —。 》    1  厨房!、洗衣、高温—消毒以及工艺性【湿度控制等必须采用!蒸汽的热负荷 】 《  :  2  蒸—汽热负荷中的比例大!于7:0%且总热负荷【不大:于1.4MW 】 ? 3.2.8 【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 3》.2.9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定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3.2.9-】1的数值; 【。     2!  :变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3.2.9!-2中的《数值 《 《 : 》 《 3.2.》10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A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30!℃/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5℃; !    《     B—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26℃/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31.》5℃; 【。 :     》   C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23》℃,。/,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8℃; 】。。    —     D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W/?W)冷却水进水温】度19℃《/冷凝器进气干【球温:。度24.5℃ ! 3《.2.11  【当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2.10条的!。规定; !    2 — 定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3.2.1—1-1的数值;【    ! 3  变频水冷机!组及: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3.2.》。11:-2中?的数值 — — — 3.》2.12  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3.2》.12-1、—。表3.2.12-2!的数值 《。 》 — 3【.2.?。1,3  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室内静《压为0Pa(表压】力,)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不!应低于表3.2.1!3-1~表3—.2.?13-3的》数值:; 【    《。2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室内—静压大于0Pa【(表压力)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不应低于表3.2!.13-《。4表3.2.13-!6中的数值 — 》 【 — 【 】 , 》 3.《2.14  除严】寒地区外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3.2!.14的规》定 ? 》 3.【2.15 》 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 《 , 3.2!.16  风—机和水泵选型时【。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2级循环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3.:2.17《  除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的空调区!外在同一个》全空气空调系统中】不应有同时》加热和冷《却过程 【 3.2》.,18: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地?板作:为供暖供冷辐射【地面:时必须设置绝热层 !。 《 3.2.1—。9  严寒和—寒冷地区采》。用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时除》排风含有《毒有害高污》染成分的情况—。外当系?统设计最小》。总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0m3/h时!应设置集中排风能】量热回收装置 】 , ?3.2.20  集!。中供热(冷》。)的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或流】量调节装《置,。。 3【.2.21 —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 ? 3.2.22 】 ,间,。接供热系统二次侧】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控制方】式 : 》3,.,2.23 》 当冷源系》统采用多台冷水机组!和水泵时《应设置?台数控制;》对于多级泵系统负荷!侧,各级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系统应设【置新风?量按需求调节的措施! : , 3.》2.24《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 , 3.2.2—5  集中供暖系】统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供》暖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 ,    2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热量结算》点; ? ?     3 】 居住建筑室—内供暖?系统应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量调控和分配装置;! —   ? ,4  用于热—量结算的《热量计量必》须采用热量表— , 3.2.!26 ?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计,量  】   1  —燃料的消《耗量; 《    】 2 ?。 ,供热:系,统的总供热量—; : 》。    3 — 制冷机(热泵【)耗电?量及制冷(热—泵)系统总耗电量】;  】  : 4 ? 制冷系统的—总供冷?量,。;   !  5  补水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