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电气设备
10.4.1 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耐用可靠、由绿色环保材料制成的电气设备。
10.4.2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宜选择非晶合金铁心型低损耗变压器。
10.4.3 三相配电变压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干式变压器应自备通风降温设施。
10.4.4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应满足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选用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在额定输出功率和75%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10.4.5 交流接触器的吸持功率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交流接触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8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10.4.6 合理选择电动机的启动方式,以避免对电网造成较大的电压冲击。当采用软启或变频启动方式时,应对自身产生的谐波进行治理,注入电网的谐波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值。
10.4.7 有条件时,功率在200kW以上的电动机宜选用高压电动机。
10.4.8 当系统短路容量或变压器容量较小时,大功率电动机宜采用恒频变压软启动,或其他降低启动电流的控制措施,改善启动特性。
10.4.9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宜选择绿色节能的组合电器,缩小箱(柜)的体积,减少繁杂的接线,既节约材料义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10.4.10 EPS、UPS及ISPS等蓄能型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应选用全封闭免维护蓄电池或锂电池,当容量较大时,宜选用智能快速型(ISPS)应急电源。
10.4.11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时,应选择体积小、低噪声、启动快、节能环保型以及附属设备配套齐全的机组。
10.4.12 宜根据建筑功能业态、服务楼层及服务对象,进行客流分析,合理选用电梯及扶梯型号、运行速度、台数及控制管理方案。垂直电梯还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宜采用两项以上节能技术。
10.4.13 单台电梯应具有集选控制、闲时停梯操作、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控的群控功能。
10.4.1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在全线各段均空载时应暂停或低速运行,并应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的启、停感应装置。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10.4.15 长期连续工作的水泵、风机,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10.4.16 空调冷(热)源系统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包括根据冷(热)负荷对制冷机的控制和对循环水泵的变频控制。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10.4.17 电开水器等电热设备宜设置定时控制装置。
10.4.18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
10.4.19 变电室、高压线路及通信基站周边应做电磁屏蔽处理,其上下及贴邻房间电场磁场强度不应大于表10.4.19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