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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计?量与智?能,化
:
1】0,.5.1 —居住:建筑的电能计—量,应分户、分用—途计:量除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1 】 每个住户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
,
: 2 公共!区域的照《明,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
》3 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
】
10.5.2 !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公共建筑的电能计】量应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设—置电能计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分项计量还应满!足相关规范》的管理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 — ,应在每个《独立的建筑物—。入口设?置总电表;
!
《 ,。 2 应按—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DBJ/T 14-!071?。的要求进行分项计量!;
?
》 3 每个】办公或商《业的出?。租单元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
【 ,。4 办公建筑的】。办公设?备,、照明等用电应分】。项或分户计量;
】
— 5 》 地下室《非空调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宜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装置;
—
:
6 】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
》 7 大型!公共建筑的厨房、】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的通风》空调设备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 8 大型!公共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用电的【分项计量应满—。足暖通空调设计【的有关要求
】
10.5.3! 计量《装置宜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
【
10《.5.4《 建?筑物各类用能、用】水,的,计量装置应》具备能耗数据—远,传功能并应》具有水?质检:测,能源的实时统计、分!析和:管,理等功能
】
10.5.【5 电能计量【装,置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由计算—机,。监,测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监测】参数:宜包括电压、电流、!电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总谐《波含量等;》
《
? 2 》 ,对电度表应定时【检查、校验》及时调整倍率—降低电能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
—
, ? 3 《对于关键部位的电度!表宜:采用先进的》全,数字电度表;
】
【 4 《预付费I《C卡表具、远—。传表均应为计量检测!部门认可的》。表,具
?
,
10.5.6!。 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T 154—中的相关规定
【
10.5!.7 设有智【能化系统的》建筑其子《系统的配《置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选配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并宜》设,置无:源全光网络》;
》
—。2 ?具有家电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等服务—功能;
—
? , 3 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
!
《 4 《。 具:有,接入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
】
,10.5.8— , 住宅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管—。理与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配置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 1:。74中?基本配置的要求【
10.!5.9 《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置,应合:理且正?常工作
【
10.》5.10 》 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具有对!公共照明、空—调、给水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功【能并宜设置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
《
10.5】.11 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能源管理》系统普?通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能源管理!系统并?宜具有对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动态!。分,析和统计管理—的功能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
《10:.,5.12《 , 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宜】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具有】监测P?M,10、PM》2.5、CO—。2浓:度等功能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
?
《 1 ? 对室内的CO2】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
!
? 2 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
《
1《0.5.13 【 电梯?机房:、大中型工程的【电气间、配》电,间、弱电(设—备):间等宜设置》温度检测装置根据温!度上、下《限,设定联动控制—相关通?风设备的《。运行工况
】
1?0,。.5.1《4 ?公共卫生间、客【房卫生间《、病房卫生间等【当,每,个卫生间设有—通风设施并》集中设置排风设备时!。应根据?每个卫生间通—。风设施?的动作?情况联动控制集【中排风设《备的:运,行工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