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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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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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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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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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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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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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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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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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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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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
!。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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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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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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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 》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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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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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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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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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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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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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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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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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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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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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
】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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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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