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79-2011 建标库

10.5  垂直胶带上料设备

10.5.1  垂直胶带上料设备头部框架及设备的安装,应在机头顶部的钢结构平台安装前进行。上料设备头部料斗、框架结构及改向辊等宜在地面拼装,应依次采用炉体钢结构安装用吊车吊装就位。

10.5.2  头部框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纵、横向中心线,拉钢丝线吊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mm。框架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

    2  头部改向轮纵、横向中心线,拉线、吊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3mm;标高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mm。水平度应用水准仪测量,允许偏差为滚筒长度的1/1000。

10.5.3  胶带的提升可采用炉体钢结构吊装用的吊车吊装或设钢绞索承重液压提升装置提升。胶带提升应用专用提升滚筒进行,胶带开箱、开卷、牵引应与胶带提升配合。

10.5.4  头部弯曲段头轮、托辊的安装在胶带提升超过机头轮直径的5倍以上时,应将胶带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机头下部平台上,应用链式起重机和专用滚筒将胶带拉开,应采用链式起重机吊装头轮和托辊并穿入环形胶带内进行就位安装,应调整和找正头轮及托辊的中心线和标高,允许偏差分别为3mm和±4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滚筒长度的1/1000。

10.5.5  尾部框架及设备宜采用移动式吊车吊装就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应采用拉线、吊线坠的方法找正框架纵、横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应用钢尺或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为±5mm;水平度应用水准仪测量,允许偏差为滚筒长度的1/1000。

    2  胶带内、外侧改向轮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0.5.2条第2款的规定。

    3  托辊、尾轮安装宜采用移动式起重机将其穿入胶带,并应分别吊装就位和固定在尾轮框架和尾轮滑轨上,应找正和调整中心线、标高及水平度,中心线允许偏差为3mm,标高允许偏差为±4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滚筒长度的1/1000。

    4  应调整尾轮在滑轨上的位置,并应初步张拉胶带。

10.5.6  胶带及所有部件安装后,胶带呈自由悬垂状态时,应调整尾轮位置。

10.5.7  中间立柱及密封罩可采用挂滑车组和卷扬机牵引吊装,立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10.5.8  垂直胶带上料设备的胶带安装完毕后,在垂直胶带附近动火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