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胶带上料设备试运转
10.4.1 胶带上料设备电动机单独试运转后,应通过传动装置带动胶带上料机无负荷间歇运转,胶带运行长度应分别为2m、4m、半周、一周各一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胶带边缘与上托辊的侧辊外端缘的距离,允许偏差为±60mm。
2 各部轴承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各部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冲击、振动和声响。
4 拉紧装置动作应灵活。
10.4.2 胶带上料机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4h,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胶带边缘与上托辊的侧辊外端缘的距离偏差为±60mm。
2 轴承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各部运转应平稳、灵活,应无异常冲击、振动和声响。
4 拉紧装置动作应灵活。
5 上料机启动和运行时,头、尾滚筒与胶带、头部清洗装置滚筒与胶带不应打滑。
6 不应打滑,转动应灵活。
10.4.3 托辊搬运装置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单独试运转后,应穿入钢丝绳,应带动托辊搬运装置往返动作,调整极限开关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在全行程内往返动作不应少于3次,极限开关动作应可靠灵活,各部运转应灵活、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