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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工艺钢结构零部】件加工、组装 ! 6—.4.1  放样】。和号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放样前应熟悉!施工图?和工艺要求并应核对!构件与构件相互连接!的几何尺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施工图纸—修,改应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 ?     2】  :壳体类、框架类构】件零件及大》直径卷焊《钢管的卷《板料应采用计算【机,放样和排料 【 《    3  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 !     !4,  壳体类构件【。样,板宜采?用,厚度为?0,.8mm~1.0m!m钢板制作其—弦长不?。应小于?1,500m《m,样板应经自》检和专检合格后再使!用 —。    《 5  号》料前应清除钢材表】面油:污、泥?土等:污物并应核对—钢材规?格、材质《、批号及检》查钢:材,表面外观质量钢材】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3.7和第5.【。3.8条的》规定 ?。 ?     6 】 号料时《应划出检《查线、?中心线、弯》曲线:并,应用样冲《。标记其深度》不宜大?于0.5mm画线宜!用钢划针《画线允许偏》差为0.5mm大工!件可用石笔或粉线】画线画线允许偏差】为,1.0m《。m —    《 7  《焊,接缝:坡口加工符号—、下料方法等应用】油漆醒目标记 】 《    《8  ?号料: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零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 :。    》     2)【零件孔距允许偏差】为±0.5mm 】 ,    【 9  弯曲加【工部分的外表面及】容,易引起缺《陷的位置不得用錾】。子和冲头制作—记号 ?。 ? , 6.4.2  】切割和刨《削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切割前应清除钢!材表面?的水、油污、铁锈】等切割后气》。割表面应无裂纹、夹!渣和分层《。以及大于1mm的】缺棱 —     2  !壳体类、框架类【构件的?零件、?大直径卷焊》。钢,管的卷板宜》采用数?控切割机或自动、半!自动切?割机进行切割低合金!钢板应在《0℃以上《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低于0℃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     !。3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剪切和冲孔 ! ,     【4,  气割用氧气纯度!应为99.5%以】上,。乙炔纯?度应:。为96.5%以【上丙烷?纯度应为《98:%以上 《 , ,     【5  气割后边缘应!平整缺口可按焊接】工艺规定《进行:少量焊补和修—磨并:应清除边缘熔—。瘤及飞溅物气割后工!件尺寸和切》割面的平面度和粗糙!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2-1和【。表6.4.2-2的!规定 【 ,表6.4.2-1 ! 气割后工》件尺寸允许偏差【(mm)《。。 《 注!表中允许偏》差适用于图样—上未注公差的—尺寸长宽比小—于或等于41的工】件切割周《长大于或等于350!mm的工件 ! 表6.4.2-!2  切割》面的平面度和粗糙度!允,许偏差(mm) ! ? 注】测量:平面度应《减去熔角《高,度h 《 ?     》6  ?切割:后的板材应矫—正由于切割引起的变!形,等缺:陷应:标注零?件所属?的,工件:号或:构,件号后?再流:入下一道工序 ! , 6.4.3【  矫正和成—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 :    《2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 :   《。  3 《 钢:材的矫?正宜在常温下用机】械设备进行炉壳【钢板可采用压力机】或火焰加热矫正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上应【无明显的凹》陷、凹痕及》其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    【 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加热》矫正时?加热的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但!。不得超?过,900℃低合金钢】。加热矫正后应缓【慢,。冷,却严禁用《水激冷应《在自然状态下—冷,。却 ? :   《  5  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宜为900℃~!1000℃并应避免!“过热”现》象碳素结构》钢温度降低到700!℃、低?合金:结,构钢降低《到,800℃时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 , 6.4.4【  边缘加工—和,端面: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气割和机械切】割的零件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    — 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  3?。  端面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 ,   》      2【)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允许】偏为±0.5m【m 》        ! 3)铣平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0!。.3mm 】     —    4)—。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构件长度的1/15!00 6!.4.5  —制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制孔可采用数控】机床加工《、钻:床钻孔、铣床—铣孔等方法 【    【 2  孔》壁表面粗糙度和螺栓!、螺栓孔径及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1和!表6:.4.5-2的规定!  【 ,  3  同一类型!的零件进行批—。量加工时应对首【制件的孔径、孔【位和孔壁质量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表6.4【.5:-1的规定再投入批!量生产?所有:零件板的制孔应在构!件矫平后再进行画】线和:钻孔 】。表6.?4.5?-1:。  :螺栓、螺《栓孔、孔壁表面粗】糙度允许偏差 】 — 表6.4.!5-2  》螺栓孔?距允许偏差》为(m?m) 【 注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   2《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为一组 》  —   3 》。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孔为一组但不包!括注1、《2规定的螺栓孔 】 —    4》  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   ? 4  制成—的螺栓孔其》孔周围应无》毛刺、?喇叭口或凹凸的痕】。迹,切,。屑,应清除干净 —   【。  5  螺—栓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表:6.4?.5-2的规—定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和打磨后重新!制孔 》     6 ! 数量较多的高强螺!栓孔:宜采用数《。控钻床进行加工因】构件尺寸较大而【采用摇臂钻时应采用!钻模板钻孔》 , 6.4】.6  摩》擦面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摩》擦面:的加工应采用机械喷!砂、:喷(:抛)丸方法机械喷】砂、喷(抛》。)丸方法《难以覆盖的局—部表面可采用—砂轮打磨的方法加工!  【   2  砂【轮打磨方《法,加工摩擦面可—采用风动、》。电动砂轮《机砂轮打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打磨方向应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 】        ! ,2,)打磨范《围不应小于螺—栓孔:直径的4倍 —  —      — 3)打磨后表【面呈金属《光泽  !       4)!打磨后应《。经生成?浮锈周期后并—除去后?。再,安装螺栓 【 : 6.4.》7,  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在组装】前组装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组【装工艺及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检查组装零》部件的外观》、材质、《规,格、数量等》  【   2《。  组装的结合面】、焊缝处沿边—缘30m《。m~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雨水等】应在组?装,前清除干净 —  —   3  构件的!隐蔽部位应先进【行焊接、《涂装并应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组装完全】封闭的内表面可【。不涂装 !    《4  构件组装应】在工作平台、—台架或装配胎模上进!行工作平台》、台架、胎模或组】装大:样定:型后应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组装 —    》 5:。  焊接《构件的几《何尺:寸应依据焊缝—收缩变形情况预【。放收缩余量 — ,     】6  框架、通廊】、桁架类构》件中的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板宽的2倍】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当?采用T字形交叉时交!叉点间距应大于或】等于2?00mm !    《 7  《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允《许偏差为3》.0mm《 : ? ,    8》。  采用夹具—组装:拆除夹具时》不得损伤母材—。残留的焊《疤应修磨平》整 ?     】9  ?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应用—0.30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小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 【 6.?4.8  》构件的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工艺钢》结构超长、超宽的】构件应?由订货单位根据安】装、运输条件向【制造:厂提出分段》、分:块,、分:片或分单元》制作:。、,。运输的技术要求【 —    2  下】列结构在制造厂应】进,行下列预组装— ?   》    《  :1)高炉、》熔融还原炉外壳【 , ?  ?。       2)!热风环管《   】  :    3》)高:炉框架、炉顶刚架】的主构架及炉顶设】备支架?  【     》  4)热风炉【炉底及与其》相,。连的第一《圈 【。    《    5》),热风炉拱顶外—壳、外燃式热风炉拱!顶环梁与相应的外壳! : :        ! 6)除尘器—、,洗涤塔、《文氏管洗《涤器等外壳的锥形部!分及支座处外壳【 :   —      7【)上:料斜桥主桁架及斜桥!上部卸料段》 《       】。  8)《上料胶带《。机通廊桁架》。 ? ,。。 ,        】 9)垂直上料机】机头和机尾部框架 ! :   》      10】。)设计?文件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构—件  】   ?3  工厂》预装配或安装现场拼!装均:应在坚实、》稳固的?平台:、支承凳或胎架上】进行其基础》应压实并垫以砾石压!平炉壳组装平台【。宜用:型钢或钢轨》作基架型钢或钢轨】作基架其上面—应,根据组装的》需要铺设钢》板,平台、支《承凳:。或胎架上表面的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 ?     4 】 ,预,组装合格的构—件应标?出构件号和》。中心线、《对接记号等壳—体类构件应标记【0°、90°、1】80°、270°】四芯点等并应用样】冲,眼和油漆明》显标记 ! ,   5  高炉】工艺钢结构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