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内装饰工程
4.9.1 冷库工程的内装饰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9.2 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配制所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应均匀,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固体含量应大于45%;
2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3 砂宜采用细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
4 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增强纤维宜采用短切聚酯或聚丙烯等纤维。
4.9.3 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9.3的要求。
4.9.4 抹面胶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9.4的要求。
4.9.5 耐碱玻纤网格布性能应符合表4.9.5的要求。
4.9.6 压型金属板饰面的压型钢板基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5mm,压型铝合金板基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9mm。
4.9.7 保温隔热层表面刮抹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时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的厚度宜为5mm。
4.9.8 保温隔热层表面的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抹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应在保温隔热层检验合格并清扫干净后进行。
2 施工时不应损坏已固化的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层。
3 配制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应按照配合比,做到计量准确,搅拌均匀。一次配制量应控制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且施工中不得加水。
4 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抹面层,应分2遍~3遍刮抹完成。
5 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硬化后宜采用干湿交替的方法养护。在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
4.9.9 保温隔热层表面喷涂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喷涂的抗裂聚合物水泥砂浆应完全覆盖保温隔热层,厚度应均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不应大于5mm。
4.9.10 保温隔热层表面采用抹面胶浆时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做法包括刷界面剂层、耐碱玻纤网格布增强抹面层、饰面层等组成。
4.9.11 保温隔热层表面采用抹面胶浆时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抹面层应按普通型为3mm~5mm,加强型为5mm~7mm进行厚度控制。饰面层的材料宜采用柔性腻子和弹性涂料。
4.9.12 保温隔热层表面采用抹面胶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泡聚氨酯表面固化并验收后,应及时均匀喷(刷)涂界面剂;
2 抹面胶浆施工应先刮涂一遍抹面胶浆,然后横向铺设耐碱玻纤网格布,网格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压贴密实,不得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最后应再刮涂一遍抹面胶浆;
3 墙面加强型抹面胶浆,应在先铺一层加强耐碱玻纤网格布的基础上,再满铺一层标准耐碱玻纤网格布;加强耐碱玻纤网格布在墙体转角及阴阳角处的接缝应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0mm;在其他部位的接缝宜采用对接;
4 顶棚普通型抹面胶浆,应采用标准耐碱玻纤网格布满铺,耐碱玻纤网格布的接缝应搭接,搭接宽度不宜小于100mm。在门窗洞口、管道穿墙洞口、勒脚、等保温系统的收头部位,耐碱玻纤网格布应翻包,包边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9.13 库房冷间内保温隔热层表面采用砌体护墙或墙裙加抹灰罩面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护墙及抹灰施工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第4.8节的有关规定。
4.9.14 库房冷间内保温隔热层表面采用压型金属板饰面的板材、板型、厚度、做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施工要求:
1 在基层隔汽层施工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间距安装预埋专用锚杆;
2 在锚杆安装完成后,对破坏的隔汽层应及时修补并应满足隔汽要求;
3 施工保温隔热层验收合格后,应安装固定压型金属板的檩条,檩条安装的平整度应满足压型金属板的安装要求;
4 安装的压型金属板应外观平整。
4.9.15 库房冷间内压型金属板纵向搭接应在檩条上可靠搭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120mm;对库房冷间内墙体高度不大于6m时压型金属板不宜搭接,宜采用整板。
4.9.16 压型金属板与檩条连接时,螺钉或拉铆钉中心距不宜大于300mm;压型金属板端部和搭接部位连接螺钉或拉铆钉的间距宜加密;螺钉或拉铆钉间的间距应规则、统一,并应保持一条直线满足验收的观感质量。
4.9.17 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棚压型金属板安装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L/800且不大于25m;
2 墙体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H/800且不大于25mm。
4.9.18 库房冷间内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