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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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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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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焚烧厂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确保正常运行—
—3.1.《2, , 焚烧?厂应对?卸料大厅《、垃:。圾储坑、污》水处:理系统等区》域臭:气进行收集》经入:炉燃烧或《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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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焚烧厂必须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确保【垃圾焚烧《、烟气净化》、余热利《用、污水处》理、消防等》。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对过《程控制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储存《3年以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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