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 ,。运行维护
》
》
,
2:.3.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应制定与生活!垃圾:特,。性和工艺要求相适】应的操作维护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
2.》。3.2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应设》置道路行车指示、安!全标志?、防:火防爆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志各—检测点?以,及易燃?易,爆,物、化?学品、药《。品等储放点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
2.3.!3 厂房》各作业区应合—理分隔应组织好【人流和物流线—路避免交叉;竖【向交通路线》应顺畅、避免—重复
《
2.—。3.4 《 特种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应在许可的有效】期,内使用
【
:2.3.5 厌氧!调试应注意沼气【的生产安全及—时监:测沼气的产生—量发现漏气》。。现象及时排除—
《
2.3.—6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防护罩不得【裸露运?转机罩安装》应牢固、可靠—。
2.】。3.7? 工作人员—进入垃圾储坑、焚】烧锅炉、脱酸塔【。、脱氮塔、袋—式除尘器、》渗沥液收集池、调节!。池、生化池、厌氧反!应器等受限空间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检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进入作《业前必须采取事先】通风、有害气体【检测及?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防护措施—。;
】 , 2 》 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 》3 作业时应在】。外部设有监护人【员并:应与进入的检修人员!时刻保持联系;
!
】 4 进出人【员应办理工》作票实行签进签【出规定
】
2.3.8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解】酸,化水力停留时间应为!2.5h~5.0】h,; pH《。应为6.5~7.5!;
《。
】2 ?混凝沉淀预处理药剂!的种:类、投?加量和投加》。方式应?根据渗沥《液混凝沉淀的—。工艺:情,况、实验结果等确】。定
2.!3.9?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除臭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长期堆!放,和储存生活》垃圾和渗沥液的设】施或场所在启动风】。机收集?臭气前应测试—臭气中的甲烷浓【度当甲?烷浓度超过1.2】5%时应先进—行通风并应使甲烷】。浓度降低至1—.25%以下后再】启动:风机;
》
!2 除臭》系统计划长时间停用!。时应对设备及系【统,。管路进?行清洗并对各种传】感,器、探头《及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
,
3】 除臭设备—检修前必须停止运】行并应先排除内【部气体通入空—气确认安全后仰【。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且进入设《备,内部检修的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
4 ! 废弃的除臭塔【填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