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4 】 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 》 8.】。4.1?  在总《。平,面布局中应合—理确定住宅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不应—将住宅布置在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 】 8.—4.2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8.4.2的—规定 — 》。 8.4—。.3:  :住,宅建筑?与厂房、仓库、生产!装,置、储罐等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 8.?4.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允许减】少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少 】 :8.4.5  除】高,层住宅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0》0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标准》第8.4.2、【8.4.3条的规】定 :。 ? 8.4.—6  地下机动车】库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与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0m当窗井—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特级防!火卷帘或其洞口相邻!高跨外墙釆用乙【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时其与地!上建筑的距离可不限!    ! 地下非《机动车库以及地下丙!、丁、戊类》物品储藏室的—自然:。排烟窗、釆光窗与】本栋楼上部外墙【开口:之间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与》其他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0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