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及构件《。的燃烧性《能
《
8.【3.1 住宅【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8.—3.:。。1的规定
—
!
:
》8,.3.2《。 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8.3.2的!规定
—
?
8.3】。.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
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
8.?3,.4 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屋【面釆:用可燃及《难燃的防水、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
8》.3.5 》。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8.】3,.6 住宅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