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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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内!
8.】。5.2 《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岀口及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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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 《。3 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标准》表,8,.7.2中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7m的住宅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当分隔—单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
!4 : 相邻分隔单—元,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8.8.《2条的?规定
】 5 — 商:业服务网点内的疏】散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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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按【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
6— ,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设置在住宅!首层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设计—但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等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要求设计【
—8.5.《3 每一组住宅建!筑底部?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0m2与住宅建】筑贴邻建《。。。造的一?、二层商业》服务:设施当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防火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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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住—宅建筑中《燃气、电气、空调等!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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