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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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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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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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岀口】及,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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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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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标【准表8.《7.2中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7m—。的住宅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当分隔单》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 , 4《 相邻分隔—单元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8.8.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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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商!。业,服务网?点内:的疏散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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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按!。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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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设置在住宅—。首层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设计但》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等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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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每一组住】宅建筑底部》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0m2与住宅—建筑贴邻建造—的一、二层商—业服:务设施当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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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住—宅建筑中燃气、电气!、空调等《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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