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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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住宅?建筑内
!8.5.《2 :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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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岀—口及: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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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 《3 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标?准表8.7.—2中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7m的住宅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当分隔单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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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相邻分隔单》元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8.—8.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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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商业服务网【点内的疏散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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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按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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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设?置在住宅首层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设计但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等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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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每一组住宅建—筑底部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0m2与《住宅建筑贴邻—建造的一《、二层商业服务【设施当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进行防》火设计
!8.5.《4, 住宅建筑—中燃气、电气、空】。调等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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