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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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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套—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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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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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m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单室?套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m【2
【5.1?.3 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合理高效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洁污:分离;套内布局【宜采用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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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住宅套!型利用外廊》、天井、凹槽等【组织室内自然通风】时应避免对居住私密!空间的视线》干扰
5!.1.5 住宅】套型入口宜设过渡】。空,间(玄关)宜设【置更衣、换鞋、【收纳等功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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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釆取措】施且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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