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标识【。系统
【
4.4.1】 住区标》。。识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且应与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同步实施《
4.4!.2 《住区标识系统应【包括导向标》识,、无障碍《标识、消防安全【标识等系统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
,
4.4—.3 住区标【识系:统应覆盖小区—各出入口《、道路?和交通、环境景观、!建筑单体及地下空间!等部位?并与整体环境—相协调
《
》4.4.《4 住区标—。。。识系:统设置应位置恰【当综合考虑使用【。者需求具备系统性、!协调性、醒目性、准!确性、识别性、适老!。性,
》
4:.4.5 》 住区内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时?应设置完整、连续】的安全警《示标识
《
?
4.4》.6 住区—。道路及?场地的标《识应具有《良好的夜间导—视功能且在单元入】口、:活动场地、园林水域!、高差变化处等【部位提高夜间照【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