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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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套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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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1.2 《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m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单室套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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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合理》高效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洁:。污分离?;套内布局》宜采:用,。。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5.:1,.4 ? 住宅套型利用【。外廊、?天井、凹槽等组织室!内自然通风》时,应避免对居住—私密:。空间的视线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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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住宅《。套,型入:口宜设?过渡空间(》玄关)宜设》置更衣、《。换鞋、收纳等—功能:设施
5!.1.?6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釆》取措:施且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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