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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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住区:配套服务设施应遵】循,方便使?用、:统筹开放《、兼顾发展、平疫结!合的原则并根据居住!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分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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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住【区应根据规划要求】。合理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活动用房、停!车等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设施》。。并与住区规模及周】边的生活配套设施】相匹配
》
4.3.3! 住?区应根?据人口规模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宜根据《住区规模《分级设置宜按照【不少于每百户20】.0m2(建筑面】积)设?置并符合当》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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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住区【主要出入《口宜综合考虑门【卫值班、住》区人车无接触通行、!快递存储、物—业管理等要求—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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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住区应设置!电,动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和:预留充电《设施并符合江—苏省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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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保障】性住房宜在室外【场地集中设置—电动三?。轮,。。车等较大《。电,动非机动车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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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电动汽车—停车场?(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文【。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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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住区应结合物业管理!用房或地下车库等部!位合理设计应急、防!灾物资用房》、,空间或设《施并满足下》列要求
! 1 宜】结合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应》急设施存《放空间包括》微型消防《站、社区急救包、】应急:。担架:等功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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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宜结合!地,下空间合理存放防】灾储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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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地》下车库出入口宜设】挡水设施或》。在附近预留》应,急防汛物资》存,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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