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
【
6.【1 一般规定
】
【6.1?。.1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和总体—布置应根据城镇【地理环?境、燃气供》应来源?和供气?压力、?用户需?求和用户《。分布、原有》燃气设施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
?6.1.2 — 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
!6.1.3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设计压力分级进【行,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管道的管》径应本着合理利用】。压力降的原则在水】力计算?的基础?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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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不同压力—级制的燃气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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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燃气管道与附】件的材质应根据管】道的使?用,条件确?定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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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钢!质燃气管道和钢【质附属设备》应根:据环境条件和管线的!重要程度采取—腐,蚀控:。。制措施
】
6.1.7 当!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6.!1.8? 在管道安—装结束后应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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