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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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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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和,总体布置应根据城镇!地理环?境、燃?气供应?来源和供《气压:力、用?户需求和用户分【布、原?有燃气设《。。施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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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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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设计压】。力分:级进行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管道的】管,径应本着合理利【用压力降的》原则在水力计算【的基础上确》。定
6.!1.4 《 不同?压力级制的》燃气: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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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燃气》管道:与附件的材质—应根据管道的—使用:条件确定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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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钢质燃气管—道和:钢质附属《设备应根据环—境条件和管线—的重要程度采取腐蚀!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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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当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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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在管道】安装结束后应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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