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94-2009 建标库

3.2  许可原则

3.2.1  城镇燃气设施必须使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3.2.2  当城镇燃气设施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应经相关程序核准。

3.2.3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