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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性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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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燃气设施基本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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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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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城镇燃气设施选】址选:线时应遵循节—约用地、有效使【用土地和空》间的原则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周边环境等】条件确定大》型燃气设施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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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城镇燃气—供,应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的气源和》保证对用户安—全稳:定供气的必要—设施以及《合,理的供气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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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重要的—。燃气设施及存—在危险的《操作场所应有—规范: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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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城镇》燃气:设施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运《行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遭,遇重大灾害后—应对: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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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采取《有效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措施
】3.1?.7 ?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并应《按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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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能【有效地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
3.1.9 !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燃气设》施的:建,设必须采取抗震措】施
3】。.1.10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有可?能损坏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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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应,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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