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地:上,储罐
】
7?.2.1 可燃气!体、助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钢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浮顶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50000》m,3;
】 2 【固定顶和储存甲B、!乙A类可燃液—体的内浮顶储罐【直径不应《大于48m;
!
【3 储罐罐壁【高度不?应超过24m;【
! 4: 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设【置两个上《罐的:通道并应采用斜梯或!盘梯:罐顶:应,设双平?台;
》
5】 储罐的基础【、支撑及《管架:(墩:)应采用不燃材【料;
】 6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外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
?
,7.2.2 储】存沸点低于》45℃或真实蒸【气压不小《于76.6k—Pa的甲《B类液体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或降温常压储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选用?压力储罐或低压【储罐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并—应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2 选用降温常】压,储罐时应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
7.2.》3 储存沸点不】。低于4?5℃或真实蒸气压】小于76.6k【Pa的?。。甲B:、乙:。A类液体应选用【。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当:甲B、乙A》类液体因《特殊储存要求采用】固定顶罐、低压【储罐和?容积大?于50m3的卧【式储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
】1 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
:
《 2 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
?
】。 3 ? 其:他安全措施
!
7.2.4【 储存乙B和【。丙类液体可选用浮顶!罐、:内浮顶罐或》固定顶罐
【
,
7.2》.5: , 容量?不大于10》0m3的储罐可【选用卧式储罐
!
7.2.【6 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浮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双?盘式浮?顶;
《
2! 当?。单罐容积大》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储》存甲B、乙A类【液体时应采用—钢质单盘或双盘【式浮顶;
!
: 3《 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储》存甲:B、乙A类液—。体且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盘时应采取氮气】密封保护等安全【措施
》。
7.》2.7 《 储存毒性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甲B!、乙A类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
:
,
7.2.8 】多雷和强雷地区【。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的一!。次、二次密封之间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
1】 :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 : :2 : 向一次、二次密】封之间的空间充填软!体不燃或《难燃材料
!
7:.2.9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
? 2 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的内浮顶罐组—总容积不应大—于36?0000m3;
!
3!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
—4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 ? 5: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中浮顶、内浮顶【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
7:.2.10 罐】组内: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4个;
—
】 ,2 : 单罐容积大于10!。000m《3且不大《于5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个;
《
:
《 3 —单罐容积小》于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6个?;
【 4》 , 单罐容《积均小于10—0,0,m3储罐以及丙【B类液体储罐—的个数不《受限制
—
7《.2.11》。 :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应独】立成组布置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m!。3罐组内《的,。储罐数量不》应大:于,1,2座
?
7—.2.12 可】燃液体储罐罐组应】设置防火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防,火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
【 2 【防火堤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5.50《h;:
【 ?3 ?常压罐组、低—。压罐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罐组其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
】4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且不应《。低于1.0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计)》不宜高于《3.2m(》以防火?堤外侧?设计地坪或消—防车道路面较—低者计);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计《);:
》
5 【 高度?大于2.2m的防】火堤应设消》防操:。作平台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小于2.0m×2.!。0m操作面宜与防火!堤顶面齐平2个消】防操作平台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
:
:7.2.13 【 设:有防火堤的》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和围堰
!
—1 单《罐容积?大于20000【m,3的储罐应每—个罐:一隔;
—
— 2 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不大于200【0,0m3?的储罐隔《堤内:的储罐不应超—过4个;对于甲B】、,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储?罐之间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30《0mm?的围:堰;
】 3 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储罐隔】堤所:分隔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200》00:m3;
》。
《。 ,。。 : ,4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2个;
】
5 ! 卧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3m其他!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5m隔堤和围堰】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
《
:
6 围!堰与雨水排》放明沟?交叉处可《设,置常开截《断装置?该装:置在罐组地面发生】火灾:。情况下应能自动关闭!
7【。.2.1《4 ?工艺流程设置应避免!甲类和乙A类—液,体(如?轻污油)进》入,丙类:液体储罐《
7.】2.1?5 储存温度高于!9,0℃的储罐宜—单独布置当与储存】温度低于或等—。于90℃的储罐同组!布置时两者之间应】设置:隔堤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的标【。高低0?.2m?~0:.3m
!7.2.16 【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和储存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
7.2.—17 当相邻【罐组之间不》设置:消防车道时》。相邻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
7.2.1】。8 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的储《罐,应增设泄压装置
】
:
7《。.2.19 —。 常:压固定顶罐应采【取,泄压措施罐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弱!连接:结构
?
,
,。
7.2—.20 可燃液体!的,设计储存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甲B、乙A类!液体的储存温度不应!高于40《℃;
《
】2 乙《B和丙类液体—。的储存温度宜低于】其,闪点5℃及以下【;
《
3 ! 沸溢性液体的储存!温,度应避?。免位于91℃~1】19℃区间
【
:
:7.2.21— 固定顶》罐,。内的乙B和丙类【。液体:的储存温度高于本标!准,第7.2.20【条第1、2款规定的!设计储存温度时【应,采取氮封保护措【施,且应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
7》.2.22 设置!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采取温度控制—。措施
7!.,。2.:23 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置—温度计?、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温度计《和液位?。计的测量参数—信号应远《传至控制室
【
7.—2.24 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其他防火要求—及液化烃和液—氨及其他可》。燃,。、助燃气体》的储存、装卸、【灌装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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