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地—上储罐
【
7.—2.1 可燃【气体:、助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钢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浮顶】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50《000m3;
】
》 :。 2 固定—顶和储存甲B、乙A!类可燃液体的内浮】顶,储罐:直径不应《大于:48m;
—。
:
3 】 储罐罐壁高度不】应超:过24m;
—
— , 4? :。。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设置【两,个上罐的通道—。并应:采用斜梯或》盘梯罐?。顶应设双《平台;
】
5—。 储罐《的基础、支》撑,及管架(《墩)应采用》不燃材料;
】
6】 , 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外: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
7《.2:.2 储》。存沸点低于45℃】或真实蒸气压不小】于76.6k—Pa的甲《B类液?体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或降温常压储】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选用【压力储罐或低压【。储,罐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并—应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2 选—用降:温常压储罐时应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7!.2.3 储存沸!点不低于45℃或】真实蒸气压小于7】6.6kPa的甲】B、乙A类液体【应,选用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当甲B、乙A】类液体因特殊储存要!求采用固定顶罐、低!。压储:罐和容积大于—5,0m:3的卧式《储,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 1》 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2【 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
—
》 3 其他安!全措施
!7.2.4 储存!乙B:和丙类液体可选用浮!顶罐、内浮顶罐或固!定顶罐
》。
7.—。2.5 容—。量不:大于10《0m3的《储罐可选《用卧:式储罐
《
7.2.!。6 ?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浮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双盘式浮顶;【
:
?
《 2 当单罐容积!大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储存甲B—、乙A类液体时【应采用钢质单—盘或双?。盘式浮顶;
】
3 ! 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储存甲B、—乙A类液体》。且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盘时应采取氮【气密封保护等安全】措施
》
?7.2.《7, , ,储存毒性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甲B、乙—A类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
7《.,2.8 多雷和强!雷地:区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的一次、二】次密封之间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
1 !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
—
,。
? , 2 向》一次、二《次,密,封之间的空》间充填?软体不燃或难燃材料!
7.2!.9 ?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
— 2 ? 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的《内浮顶罐组总容积不!应大于?360000—m3;
【
—3,。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4【。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
《 5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中浮顶、内》浮,顶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
,
7:.2.10 — 罐:组内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4个;
!
— 2 单罐容积!大于10000【m3且不大于5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个;
! 3 —单罐容积小于100!。00m3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6个;—
! 4 单罐容【。。积均小于1000】m,3储罐以及》丙B类液《体储罐的个数—不受:限制
《
:
7.2.11】 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应,独立成组布》置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m3罐组内的储】罐,数量不应大于12座!
7.】2.1?2 ?可燃液体储罐—罐组应设置》防火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防火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
?
》。 2 【防火堤?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5.50》h;
【
3 】常压罐组、低压【罐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罐组其《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
】4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且不应低于》1.0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计】)不宜高于》3.2m(以防【火,堤外侧设计地坪【或消防车《道路面较低》者计:);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计)—;
》。
《 5 高度大】。。于,2.2?m,的防火堤《应设消防《操作平台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小于】2.0m×2—.0m操作面宜【与防:火堤顶面齐平2个消!防操作?平,台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
7.—2.13 设【有防火?堤,的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和围堰
! : 1 》单罐容积大》于2000》0m3的储罐应每】个罐:一,隔;
》
《 : 2 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不大于20!000m3的储【罐隔堤内的储罐不】应超过4个;对于甲!B、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储罐之【间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300mm】的围堰;
】
3 】。 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储罐隔堤—所分隔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200《00:m,3,;
《
【4 :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2个;
!。
,
? : 5? 卧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3!m其他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5m隔堤和】。围堰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
【。
,
? 6 — 围堰与雨水排【放明沟交叉处可【设置常开截》断装置该装置在【罐组地面发生火【。灾情况下应能—自动关闭
》
7—.2.14》 工艺流程设【。。置应避免《甲类和乙A》类液体(如轻污【油)进入丙类—液体储罐
》
7.【2.1?5 储《存温度高于90℃的!储罐宜单独》布置当与储》存温度低于》或等:于90℃的》储罐:同组布置《时两者之《间应设?置隔堤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的标高》低0.2《m~0.3》m
:
7.【2.16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和储》存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
,
7.》2.17《 当相《邻,罐组:之,间不:设置:消防车道时相邻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7.2!。.18 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的储罐】应增:设泄压装置
!
7.2》.1:9 常压固定顶罐!应采取泄压措施罐】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弱【连接结构
【
:
7.2.》20 《可燃:液,体,的设计储存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甲B、?乙A类液体的—储存温度不应高于】4,0℃:;
?
《 ? 2 乙B—和丙类液体的—储存温度宜低于其】闪点:5,℃及以?下,。;
《
【3 沸溢性液体的!。储存温度应避—免位于?91℃~119【℃,区间
【
,7.2?.21 固定顶】罐内的乙B和丙类液!体的储存温》度高于本标准第7】.2.2《0条第?1,、2款规《定,的设计储《存温度时应采取【氮封:保护措施且应密闭回!收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
7.2.22 !。设置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采【取温度控制措施
!
7.2.】23 《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置温】度计、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温度计和液位!计的测量参数—信号应?远,传至控制室
】
7《.2.24 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其他防火要求及液化!烃和液氨及其—他可燃、助燃—气体的储《。存、装卸、》灌,装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