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区】域,规划与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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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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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煤化工工厂】的区:域规划应符》合当地城乡(镇)】。总体规划和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并应根】据煤化工工厂及其】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交通、水源等—条件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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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煤《化工工厂应》远离城市居》住、商?业、重要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地区:。和饮用水源地;【其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避开窝风《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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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煤—化工:工厂:邻近煤矿矿井时厂】内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位于!矿井井口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高架:火炬与井口的距【离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00!m厂内的其他—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与井: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
4《.1.4 》 煤化工工厂—应采取防《止厂内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废】水排出厂《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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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当受条件限制确需通!过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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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其他工厂或设施的架!空电:力线路、《公路、?地区输油(》输气:。)管道、《其他工厂或》。设施的输油(—输气)管道、运【煤栈桥不应穿越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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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煤《化工:工厂:与相邻居民区—、,。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6的规定《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 高架》火炬与相邻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于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不应小于《表4.?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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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煤化!工工厂与化工园【。。区公用设施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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