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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局部应!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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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中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
5》.3.2《 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范围【应包括火《灾蔓延的所有区域
!
5.3.!3 当高倍数泡沫!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 ?2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
:
3 【 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4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
5.3】.4 《中倍:数泡沫?。系统用于《沸点高于45—℃,。且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非,水溶性液《体流淌火《灾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2);
—。
《 2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
3!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
5.3.5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
【 2? :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
: 3 —。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m2);!
! 4 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于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 5》 :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