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3  局部应【用系统 — 《 5.3.1  】中,。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5.3!.,2  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范围应包》括火灾蔓延的所【。有区域 — 5.3.3】  当?高倍数泡沫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    【 2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 》    3 — 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4 【。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5.3.4》  :中倍数泡沫系统用于!沸,点高于45》℃且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非水!溶性液体流淌火灾】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2); !  《   2《 ,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  :   3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 》。5.3.5 —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    《 2  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     3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m2)】; —     4—  :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于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     5  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