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局部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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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中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5.3!.2 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范,围应包括火灾—蔓延的?所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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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当高倍数泡【沫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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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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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4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
5.3【.4 中倍—数泡沫系统》用于沸点高于4【5℃且?。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非水溶《性液体流淌火灾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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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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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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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
5.3.【5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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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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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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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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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于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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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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