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全淹没系统
】
5.【。2.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封闭空间—场所:;
》
: 《2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
?
《 3:。 小型《封闭空间《场所与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宜设置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2?.2 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且应在】系统设计灭火时间】内具备围挡》。泡沫的能力;—
》
, ? ,2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的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
3 !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
《 4 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墙?。上设置窗口时宜在】。。。。窗口:部,位设置?网孔基本尺寸不大于!3.15mm的钢】丝网或钢丝纱窗;
!
?
,
5 】。排气口在灭火系【。统工作时应自动【或手动?开启其排气》速度:不宜超过5m/s;!
《
: 6》 ,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
《
5.2.3 【。 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0.6m;
!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
: 3 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淹没深度应按泡】沫充满防护区计【算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的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应,作,为,一个防护区》
,
5.【2.:4 ?淹没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V淹没体积(【m3);
!
: , S防护区】地面面?积(m2《);
】 《 H泡沫》淹没深?。度(m);
!
》。 , :Vg:。固定的机器》设备等不燃物—体所占的体积(m3!)
5】.2.5 》 泡沫的淹没—。时间不应超过表5】.2.5的》规定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应—超过1min
【。
!
5.2.6【 最小泡沫供给】速,率,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R最小泡》沫供给速率》(m3/mi—。。n);
》
《 : T淹没【时间(min)【;,
【 《 CN泡沫破裂补】偿系数宜取》1.15;
】
》 CL泡沫】泄,漏补偿系数宜取1.!05~1.2;
】
:
】。 R:S喷水造成》的泡沫?破泡率(m3/mi!n);?
?
《 ? LS泡沫破【泡率与洒水喷—头排放速《率之:比应取0.0748!(m3?/L);
》
! QY预计动作最!大水喷头数目时的总!水流量(L/mi】n)
5!.2.7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
2 【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
? 3 【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
5:.2.?8,。 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
: 2 》。 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应《大于30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