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全淹没系统 ! 5》.2.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封闭空间【场所;?    ! 2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     !。3 : 小型封闭》。。空间:场,所,与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宜设置!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2?.2  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且应在系统设【计灭火?时间内?具备围挡泡沫的能力!;, :  》 , , 2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的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 《     3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    【 4  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墙上】设置:窗,口时宜在窗》。口,部位设置网孔基【本尺寸不《大于3.15—m,m的钢丝《网或钢丝纱窗;【  【   5  排气口!在灭火系统工—作时应自动或手【动开启其排气速度】不宜:超过5m/s;【。 ,  —。  : 6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5.2.3 — 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0.:6m; 》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     3  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淹没深度应按泡沫!充,满防护?区计:算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的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应作为—一个防护区 【 5.—2.4?  淹没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V淹没体—积(:m,。。。3); 【 :     》 S防护区地面【面积(m2); ! 《      H【泡沫淹没深度(【m); 】       【V,g固定的《机,器设备等《。不燃物体所占—。。的体积(m》3): 5.2!.5  泡》沫的淹没《时间:不应超过《表5.2.5的规】定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应超?过1m?in !。 , 5.2.6!  最小泡沫供【给速率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R—最小泡沫供给速率(!m3/min);】    !   T淹》没时间(min)】;  】    《 CN泡沫破—裂补偿系数宜取1.!1,5,; 《     【。  :CL泡沫泄漏补偿】系数宜?取1.?。05~1《.2; 《 》。    《  RS喷水造成】的泡沫破《泡,率(:m,3/min); 】  —     》LS泡沫破泡—率与洒水喷头—。排放速率之比—应取0.《0748(m—3/L); —。 》      Q【Y,预计动作最》大水:喷头数目时的总水】流,。量(L/min) !。 《 ,5.2.《7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   3  —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 ,5,.2.8《  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 ?    2 — 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应大于3》0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