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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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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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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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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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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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5.!。1.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2《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泡沫产生】器整体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 3: 当泡沫产生器的!进风侧?不直通室外时应设置!进风:口或引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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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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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
— 6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
5.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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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2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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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第1款、第2款【、第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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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固定安装的!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
5.1.7—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5.1】。.8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
5.1》.9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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