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 :。 5.1  一【般,规定 ? :。 , 《5.1.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 ,5.1.《2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   》  4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 5.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5.!。1.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2《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泡沫产生】器整体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 3:  当泡沫产生器的!进风侧?不直通室外时应设置!进风:口或引风管; 【 :    — 4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 5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    — 6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 5.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2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 :    《 3  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第1款、第2款【、第4款的规定 ! 5.1【.6  固定安装的!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 5.1.7—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5.1】。.8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 5.1》.9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