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 5.1《.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5.1.【2,。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  :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4 !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 5.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 5》.1.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2【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泡沫产生—器整体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    3 — 当泡?沫产生器的》进风侧不《直通:室外时?。应设置进风口或引】风管; !  :  4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5》 ,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    6》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 5.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   ? , 2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   3《  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第1—款、第2款》、第4?款的规定 【 5.1.6】。  固定《安装:的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 5.1】.7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 5.1.8 【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5】.1.9《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