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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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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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系?统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储存温《度大:于100《℃,的高温可《燃液体储罐不宜【设,置,固定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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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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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条件适宜!时也可选用》。液下喷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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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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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 ?4,。 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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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4.1.《3 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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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当已知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时可按实际混】。合比计算《泡沫液用量;当未】知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时3%型》泡沫液应《。按混合比《3.9%计算泡沫液!用,量6%型泡沫液应】按混合比《7%计算泡沫液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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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设置《固定式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及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4.》1.:5的规定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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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当固定顶【储罐区固定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1OO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浮顶【储罐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应执行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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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在固定—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应留出泡沫混合液!流量检测仪器的安装!位置:;,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应】设置试验检测口;】在防火堤外侧最【不利和最有利水力】条,件处的?管道上宜设置供检】测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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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石油储备库》、三:。级及以?上独立?石油库?与油品?站场:的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防给水泵与!管道:应分开设置;当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合用一组消防给】水泵时应《有保:障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措》施,。。且不得以《火灾时临时》调,整的方式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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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采用固定】式系统的储罐—区当邻近消防站的泡!沫消防车5mi【n内无法到达现场】时应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当未设!。置泡沫消火栓时【应有:保证满足本标准第】4.1.《5条要求《的措施
】
,。4.1.《10 储罐区固】定式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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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固定:式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自泡沫《消防:水泵:启动至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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