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4-2021 建标库

8.2  污泥浓缩

8.2.1  浓缩剩余污泥时,重力式污泥浓缩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泥固体负荷宜采用30kg/(m2·d)~60kg/(m2·d);

    2  浓缩时间不宜小于12h;

    3  由生物反应池后二次沉淀池进入污泥浓缩池的污泥含水率为99.2%~99.6%时,浓缩后污泥含水率可为97.0%~98.0%;

    4  有效水深宜为4m;

    5  采用栅条浓缩机时,其外缘线速度宜为1m/min~2m/min,池底坡向泥斗的坡度不宜小于0.05。

8.2.2  污泥浓缩池宜设置去除浮渣的装置。

8.2.3  当采用生物除磷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时,不宜采用重力浓缩。当采用重力浓缩池时,宜对污泥水进行除磷处理。

8.2.4  当采用机械浓缩设备进行污泥浓缩时,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设计参数。

8.2.5  污泥浓缩脱水可采用一体化机械。

8.2.6  间歇式污泥浓缩池应设置可排出深度不同的污泥水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