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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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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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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镇远景发—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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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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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的地带;【
— 2 — 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快车道以外》;
《
【3 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
? 4 — 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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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
5.1!.4 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5.】1.:5 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附?。属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1.6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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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求综合确【定宜优先选用成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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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大型《和特大型管渠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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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当输送易造成管道】内,沉析的污水时管道】断面形式《应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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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防治的要求!
《
:5.1.9 【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
5.1.】10 排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应以重力流》为主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当: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
】
5.1《.11 雨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宜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利,用水体?调,。蓄雨水并《宜,根据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峰【值流量、提高—雨水利用《程度的需求》设,置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
《
《。5.1.1》2 ?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严密性【并应进行严》密性试验
!。
5.1《.13 当—排水管渠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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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 排水管渠系—统之间可设》置连通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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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雨?。水管渠系统和合【流管道系《统之:间不得设置》连通管
! 2 雨水!管渠系统之》。间,或合流管道》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连【通管:在连通管处》应设闸槽或》闸门连通管》和附近闸门》井,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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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同一圩!。区内排?入不同受纳水体的自!排雨水系统》之间根据《受纳水体和管道标】高情况?在安全前提》下可设置连通管
】
》5.1.15 【 有条件地区—污水:输送干?管之间应设置—连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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