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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 , 5.1!  一般规定 ! 5.1】。.1  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镇远景发展的需要 ! ? 5.1.—。2 : 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的!地带; 《 《     2  】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快】车道以外; — 《   ?  3  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     【4  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5.1.《3  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 】 5《.1.4 》。 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 : 5.1.5 【。 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附属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 ?。 5?。.1.6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求综合确定宜—优先选?。用成品管;》 —。    2  大型!和特大?型管渠?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 】。。 5《.1.7《  当输送易造成】管道内?沉析的污水时管【道断面形式》应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 !。 5》.1.?8  ?。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防治的要求 【 》5.1.9  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5.1.10 【 排: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应以重力流为主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当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 《 5.1.11】  :雨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宜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利用水体《。调蓄雨?水并宜根据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峰值《流量、提《高雨水?利用程度的》需求:设置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 【 5.》1.12  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严密性并应进行【严密性试验 ! 5.1》.13 《 当排水管渠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 ? , , 5:。.1.14》  排水管渠系【统之间可设置连通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雨水管渠系统和】合流管道系统—之间不得设置—连通:管 :     !2  雨《水管渠系统》之,间或合流管道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连通管在连通管处!应设闸槽或闸门【连通管和附近闸门井!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 【   《  3  同—一圩区内排入—不同受纳水体的自】排雨水系统》之,间根据受纳水—体和管道《标高情况在安全【前提:下可设置连》通管 《 《5,.1.15  有条!件地区污水输—。送干管之间应—设置连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