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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 4.《。1  设计流量【 ? 》 Ⅰ 雨》水量: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 ,4.:。1,。.2  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 ? ,4.1.3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3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2!  :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设计重【现期执行; 【 《。    3》  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     4【 ,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 4.1】.4  《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     2  !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    】 3  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     4 】 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 《 4.1《.5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 !。 4.1《.,。6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4.1.7 — 当采用推》理公式法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 , 《 《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        !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      Ψ综合!径,。流系数; 》 《    《。。 ,   F汇》水面积(hm—2) 】4.1.8》 , ,综合径流系数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综】。合,径流系数高于0【.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 】     —2  综合》径流系数可》根据:表4.1.8-1规!定的径流《系数通?。过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也可按表4!.1:.,。8,-2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 【     3  】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设计校核时!。宜提:高表4.《1,.,8-1中规定的径流!系数当设计重现【期为20年~3【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10%~《。1,5%;当设》计重现期为》30年~5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20%~25】%;当设计重现期为!50年~1》0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30%—~50%;当—计算的?径流系数大于1【时应按1取值 ! 》 : — 4?.,1.9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      —。。  P设计重—现期(年);— 《 :。       【t降雨历《时(min);【 ,    】 , ,  A1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    —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  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 4.1【.11 《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t?。降雨历时(m—in); 【      】  :t,1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 , : Ⅱ 污水量 ! : : 4.1.12!  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 : 4?.1.13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dr旱季—。设计流量(L/s)!; 《       ! K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 ,K′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  Qu入》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考虑 !4.1.1》4,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用? —4.1?.1:。。5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 : 》 4.1《.16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4.1.17】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 : 4:.1.18  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研究确定 ! 4.1》.19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 :4.1.20 【 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 4.1.21 】 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流量》下,校核 【 4:.,1.2?2,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Q设计流量(L!/s);《。 : ,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s》雨水设计流量(【L/s) 】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   ?  :   n0》截流倍数 】 4.1.2【4  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