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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 4.】1  设《计流量 】 : ?Ⅰ, 雨水量《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4.!1.2  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4.1】.3: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3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2 】 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设计】重现期执行;— —。   ?。 ,3  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  —。   4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 4.1》。.4 ? 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2【 , 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    《3  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 :   ?  4?  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 — , 4.1.5】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 ? ,。 》。 4.1》.6: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 4.1.7  】当采:用推理公《式,。法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 》 , 》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  —      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Ψ综合径!流系:数; 【     》   F汇》水,面,积,(hm2) — 4.【。。1.8  综—合径流系数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综合径流系数【高于0?.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 】     【2  综合径—流系数可根据表【。4.1.《8-1规《定的径流系数—通,过,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也可按》表4.1《.8-?2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 】 》    3  【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设计校核时宜—提高表4.1.8】-1:中规定的径》流系数当设》计重:现,期为20年~3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10%~1【5%;当设计重现期!为30?。年~5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20!%~25%;当设计!重现期为《50年~10—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30:%~50%》;当计?算的径?流系数大于1时应按!1取值 【 — :。 4.1!.9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      —。 P设?计重现期(年);】   】     t降【雨历时(m》in); 】 :     》  A1《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 , ,  ?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 4.?1.1?0  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t降雨历【时,(min); !。       ! t1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   【。  :。  :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 Ⅱ 污水量 ! 【4.1.12 【 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 4—.1:.13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dr】旱季设计流》量(L/s); ! ?    《  :  K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 K′?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u《入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考虑— ? 4.》1.14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用 : ,。 4》.1.15》 ,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 】 4.1.1—6,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4.1.1】7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 《4.1.18  】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研究:确定 】4.:1.19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  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 4.—1.21  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流—量,。下,校核 ? 4.1.!22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设计流量(L!/s:); ?   【。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   Q《s雨水设计流量【(L/?s)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       【 n0截流倍数 】。 《 4.1.》24  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