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
4—.1 设计流量】
—
Ⅰ 雨水量!。
?
?。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
4.1.》2 ?。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
4.》1.3 《。。。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3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
:
《 2 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设计重现期执】行,;
:
!3 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
4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
:
4.》1.4 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 2 ? 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
,
3! 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
: 4《 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
4】.1.5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
?
?
4.1【.6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
4.1.7 【 当采用推理—公式法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
: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
【 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Ψ【综合径流系》数;
《
?
? 《。 F汇?水面:积(hm2)
【
4.【1.:8 综《合径流系数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综合径流系数】高于0.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
】
《 , 2 ? 综:合径:流系数可根据—表4.1.8-【。1规定的径流系数通!过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也可按!表4.1.8—-2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
!
3 】 ,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设,计校核时宜提—高表4.1.8-】1中规定《的径流系数》当设计?重现期为2》。0年~3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1?0%~15%;【。当设计重现期为30!年,。~,5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20%~《25%;当设计重现!期为50年~10】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30%—~50%;》当计算的径》流,系数:大于1时应》按1:取值
—
!。
,
4.1.9!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P设计重现期(年】),;
】 , t降【雨历时(min);!
【。 A1】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 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t降雨历】时(:。min);》。
,
《
? t1【。。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
:
,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
Ⅱ 污水量
!
4.1】.12 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
4.1.1—3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Qd】r旱季设计流量(】L/s);
!
— : K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 —K′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u入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考虑
!4.:1.14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用,
?
4.》1.15 》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
《
《。
4.《1.16 》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4.1.17 】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
:
4.1.18 !。 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研究《确定
》
,
4?.1.19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 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
,4.1?.21 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流—量下校核
—
4》.1.22 —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设计【流,量(L/s);
】
,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s雨水设计流量(L!/s)?。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
】 ?n0:截流倍数《
4.】1.24 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