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
?
4?.1: 设计流》量
【
:
Ⅰ 雨水量
!。
,
《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
4《.1.2 —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
?
4.《1,.3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3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2 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设!计,重现期执行;—
— 《3 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 :。 4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
4》。.1.4 —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
—。2,。 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 ? 3 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
? 4 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
:
4!。.1.5 》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
:
】4.1.6 —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
?。4.1.7》 当采《用推理公《式法时排水管渠的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2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雨!水,。设计流量
】
《
》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
:
! 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Ψ综合径流》系数;
】
— :F,汇水面积(》hm:2)
?。
,。
4.1.】8 :。 ,综合径流系数应【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综合!径流系数《高于0.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
》
— 2 综合】。径流系?数可根据表4.1】.8-1规定的径】流系数?通过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到也可按表4】.1.8-2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
!
》 3? 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设计校!核时宜提高表4.】1.8-1》中规定的径》流系数当《设,计重现期为20年~!3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1【0%~15》%;当?设计重现期为—30年~5》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20%~!25%;《当设:计重现期为5—0年~?1,00年时《宜将径流系数提【高30%~50%】;,当计:算的径流系》数大于1时》应按:1取值
》
】
4!.1.9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hm2·!s)];
—
】 P设计—重现期(年);【
— — t降雨历时(m】in:。);
! A1C!b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
:。
《 :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 —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t降!雨历时(mi—n);
【
》 : :t1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
《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
:
Ⅱ 》污水量
《
4】.1.12 — 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
4.1》.1:3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d:r旱季?设计流?量(L/s);【
【 , , , , :K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K′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u入渗】。地下水量(L—/s)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应!予以考虑
【
4.1—.14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用
【
:
4.1.【15 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
?。
:
4.1.16 】。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4.》1.17 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
4.1《.18 》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研】究确定
《
4—.1.1《。9 ?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
4.1.】2,。0 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
4.1.21 !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流量下校核—
《
4.《1,.22 》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设计流量(L—/s);
【
《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
— ?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 Q【s,雨水设计流量(L】/s)
《
4—。.1.23 —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
n!0截流倍数
【
:。
4.《1.24 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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