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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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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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遵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
!3.1.2 【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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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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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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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分流制排水系】统禁止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并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
【 4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通过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较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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