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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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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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遵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
【3.1.2》 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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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 2 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 3 《 分流制排水系统禁!止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并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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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通过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较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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