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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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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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遵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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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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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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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 , 3《。 分流制》排水系?统禁止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并】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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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通过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较》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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