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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雨【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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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并应与防洪设!施相:衔接
3!.2:.2 源头—减排设?施应有利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控制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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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排水!管渠设施应确保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下雨水的转输、调蓄!和排放?并,应考虑受纳》水,体水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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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应作为整体》系统:校核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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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加强城镇应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的!。韧,性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灾后!应,迅速恢复城》镇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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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受有害物】质污染场《。地的雨水径流应单独!收集处理《并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后方《可排入排水管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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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工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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