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竣工验收
12.5.1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2.5.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5.3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 综合部分:
1)竣工技术文件说明;
2)开工报告;
3)工程竣工证书;
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清单及其相应签证文件;
5)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复验报告。
2 建筑工程:
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2)地基验槽记录;
3)钢筋检验记录;
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混凝土/砂浆试件试验报告;
6)设备基础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记录;
7)设备基础沉降记录;
8)钢结构安装记录;
9)钢结构防火层施工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记录;
11)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试验记录;
12)合格焊工登记表;
13)隐蔽工程记录;
14)防腐工程施工检查记录。
3 安装工程:
1)合格焊工登记表;
2)隐蔽工程记录;
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4)静置设备安装记录;
5)设备清理、检查、吹扫、置换、封存记录;
6)设备安装记录;
7)设备单机运行记录;
8)阀门试压记录;
9)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10)管道系统安装检查记录;
11)管道系统试验记录;
12)管道系统吹扫/置换记录;
13)设备、管道系统防静电接地记录;
14)电缆敷设和绝缘检查记录;
15)报警系统安装检查记录;
16)接地体、接地电阻、防雷接地安装测定记录;
17)电气照明安装检查记录;
18)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记录;
19)仪表调试及其系统试验记录。
4 竣工图。
5 观感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