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站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16-2010(2021年版) 建标库

12.4  电气仪表安装

12.4.1  电气柜、盘及二次回路接线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

12.4.2  照明装置及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12.4.3  电气仪表工程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电气仪表工程安装相关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系统已检验验收,满足施工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  安装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

    3  安装所需柜、盘、线缆和仪器仪表等设备、附件、材料均已检验合格,其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12.4.4  设备和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

12.4.5  加氢站中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线盒、接线箱等的隔爆面上不应有砂眼、机械伤痕;

    2  电缆线路穿过不同环境区域时,在交界处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不燃材料堵填严密,再涂塞密封胶泥;交界处采用电缆沟敷设时,应在沟内充沙、填阻火材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3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施和线缆、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12.4.6  电缆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进入建筑物或电缆沟时,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出入建筑物或电缆沟处的空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管口应密封;

    2  有防火要求时,电缆穿越墙体或进入电气柜、盘的间隙处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12.4.7  接地装置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计文件对接地体埋设深度未做规定时,接地体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

    2  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埋设,接地装置的焊接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

    3  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采用串接方式。

12.4.8  仪表的安装调试,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2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电缆电线敷设和接线前,应进行导通检查与绝缘性能检测;

    2  仪表外壳、仪表盘(柜)、接线柜(箱)等,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带电,但有可能接触到危险电压的裸露金属部件时,均应做保护性接地;

    3  屏蔽电缆的屏蔽单端接地,宜在控制室一侧接地。屏蔽电缆保护层、屏蔽层应完好无损。

12.4.9  仪表盘及自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经校验合格;

    2  仪表安装位置正确、可靠固定,并不得影响测试要求;

    3  氢气浓度报警探测器应安装在监测空间最高处;

    4  自控系统、报警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实际使用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