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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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供配:电
《
10【.1:.1 加氢站的】供,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分级《宜为三级《站内通?信,、控制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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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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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在氢气》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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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有爆!炸危险?房间应采用防爆灯】具灯具?宜安装?在较低处并》不得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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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加氢站?的压缩机间、加【氢岛、营《业室等场所》均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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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低压配电】装置宜?设,在加氢站《的站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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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加氢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等—场所:。应穿钢管保护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应【在下列?位置做隔离》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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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
【 2 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
《10.1.8 当!采用电力《电缆沟敷《设电缆时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氢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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