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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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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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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加氢站的供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分级宜为—三,级站内通信、控制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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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1!0.1.3 【在氢气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
10.】1,.4 有爆炸危险!房间应采用》防,爆灯具灯具宜安【装在较低处并不【得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正上方
】
10【.1.?5, 加氢《站的压?缩机间?。、加氢岛、营业室等!场所均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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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低压配》电装置?宜设在加氢》站的站房内
】
1《0,.,1.7 《 加氢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等,场所:应穿钢管《保护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应在下?列位置做隔离—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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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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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10.!1.8 》当采用电力》电缆沟敷设电缆时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氢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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